班玛帕波 发表于 2011-4-11 13:10:25

如何对待这样的罪犯?

近日药家鑫一案被吵的纷纷扬扬,痛恨其杀人者恨不能啖其肉,大呼置其于死地而后快;另有各种专家呼吁念其自首悔过,年轻冲动,应给一条生路;两方在舆论上互不相让,争吵不休。

请问作为佛教徒,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件事?

班玛德巧 发表于 2011-4-11 20:21:12

我就是很痛恨的那拨人里的。一直不觉得这种人有可同情之处,悲心也只能发到“置于死地没有后快”的感觉。总觉得他这种“头脑清醒杀人有序”的人还是应该现“对峙力的愤怒像”的。
你最后问大家作为佛教徒该咋看,我又懵了,没啥长进,想想改变的话,之前我只会被他收买的舆论所影响,现在的进步只限于会点独立思考,看到点自己认为的真相吧。

班玛仁钦 发表于 2011-4-11 22:32:55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这样一个年轻孩子的身上,我真希望这不是真的,换句话说,我希望再给他一次机会。
他是可怜的人,悲哀的人,自私的奴隶,无知的刀下鬼;他的悲剧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悲剧,更是他父母的悲剧,是这个时代的悲剧。 我希望他能有机会学习,成长,知道怎样做人,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当然,究竟的智慧还是在佛法里面,他今身有没有机会结缘,我也不知道。

可是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在可怜别人,说别人悲哀的时候,自己又比别人强多少呢。很多时候自己不也是和药家鑫一样无知,一样愚蠢,一样没有悲心么;我们周围生活的人,那些指责药家鑫的人,本质上又和药家鑫有多少区别呢?
为什么说众生可怜呢,因为不知道自己可怜。(这句话有傲慢嫌疑,待批评)

班玛帕波 发表于 2011-4-12 14:38:10

随喜楼上两位师兄,正方反方都有了,可以继续辩论了。
大家继续吧。

班玛帕波 发表于 2011-4-12 14:38:57

随喜楼上两位师兄,正方反方都有了,可以继续辩论了。
大家继续吧。

班玛帕波 发表于 2011-4-12 14:39:15

随喜楼上两位师兄,正方反方都有了,可以继续辩论了。
大家继续吧。

班玛多炯 发表于 2011-4-13 14:34:41

我相信现在很多的家长都是这么教育我的,还有包括今日说法上一个个的经典按理确实告诉我们,如果闯死一个人要赔付20元就可以解决法律上的纠纷,但如果把那个人致残了,甚至你要一生都为他付出。
而且在那种极度恐惧的情况下,就好像人到了中阴身,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可能就会因为贪嗔痴的业果的牵引来做任何事情。也可以说社会的教育已经在我们的脑海里面根深蒂固了,做出这样的事情,也是可以谅解的。
药家鑫这个事情,并没有结束。而是让我更看清楚了,现在灌输的思想究竟是怎么样的!
究竟还是说,现在社会很多的孩子,没有办法分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被人。只相信“马克思思想”,可能是因为太束缚的原因吧。只会随着大路走,不能相信别人或者自己,走不出一条属于自己创造的道路。

班玛正波 发表于 2011-4-13 14:57:47

曾经听到过这样的一个事情:有两个出家人在山上修行,有一天有消息告诉他们说其中一个人的哥哥被杀了,另一个修行人马上拉着他想下山去报仇,而哥哥被杀的修行人则对他说:杀人的那个人真是可怜,我要替他忏悔。
遇到事情的时候,我们也许习惯了用好听的理论和“技术”去套,而当自己真的遇到事情的时候,还是会随着习气毛病流转,所以我觉得怎样的通过闻思修不相脱离来逐步提高自己的质量才是当下最重要的。

班玛藏龙 发表于 2011-4-13 18:19:31

随喜楼上的诸位师兄 有的示现讲现象,有的透过现象看本质 个人认为 这个问题可以从世间法和佛法两方面来分别看待 对于佛教徒而言 究竟的道理或许很简单 而对于非佛教徒而言 我们需要世间法的解释和教育 个人同意仁钦师兄后面的观点 自己和肇事者示现的没有任何区别

班玛秘书 发表于 2011-4-13 18:24:48

有幸就这个问题启教上师,上师开示说:“世间法上而言,要从有能力相信别人、理解别人的教育开始,有了这个能力,才是做好人的开始。从佛教上讲,每个人都是三毒五毒的仓库,不论是肇事者还是旁观者,需要的是不断消除自己的业障,管理好自己的身口意。”

--个人愚痴,没有完全明白上师的开始和本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还请其他师兄送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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